交通事故三聯單的秘密
當發生交通事故後交通警察現場會勘紀錄後都會給
當事人一分聯單.
正確名稱是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.
而這張單子除了是交通事故證明之外,
其實上面還有一些"眉角"-台語.
現場會勘的交通警察會依據現場實際測量會勘並詢問
當事人後,會經由他專業初步判斷後依據當事人所違規
的條例嚴重或輕微,依序在聯單上留下當事人的資料.
簡單說:
違規較嚴重者寫在第一順位.
違規較輕者或無違規者寫在的二順位.
受傷的乘客寫在的三順位.
下面一張圖是事故發生一個月後所申請的初步分析研判表,
正好可以來驗證上述所說.
如果交通事故發生的當下能夠了解單子上的一些奧秘,
才不會驚慌失措或者被明明是自己違規的對方當事人
強詞奪理,而造成自己的損失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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